【社区矫正】拧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阀”
时间:2024-06-13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陈佳
编辑:吴昱达
审核:王长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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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近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兴安区司法局在鹤岗市兴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提醒社矫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结合典型案例向社矫对象及其监护人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要法律知识,引导监护人改进沟通交流方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调整阳光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检察干警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如何探索个性化帮教、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这次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宣传、心理疏导提升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意识和法治意识,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区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以健康积极的心态重塑自我,拧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