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报告填录情况通报
时间:2024-10-15
来源:政治部
作者:吴昱达
编辑:冯砾莹
审核:王长玺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现将兴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共计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其他人员填报0件。从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类别看,涉及司法办案8件,其他情形0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人员0件,非检察机关人员8件。
下一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督导通报工作,构筑严防司法干预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