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公益诉讼“回头看” 促进药品安全长效监管
时间:2024-11-05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高玉爽
编辑:冯砾莹
审核:王长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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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近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对本辖区药店进行走访,发现部分药店存在销售处方药未做记录台账、药品储存区与生活区无隔离措施、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挂牌告知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整改过程
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存在问题的药店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2024年8月行政机关将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做出书面回复。
跟踪回访
时隔两个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再次走访相关药店,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药店商家进行了普法宣传,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前期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下步工作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药品安全监督,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健康的售药用药环境,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