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效回头看】时隔一年,检察官们又踏上了守护春耕安全之路
时间:2025-05-12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李铁娟
编辑:冯砾莹
审核:王长玺
春播的辛勤耕耘,凝聚着无数人的殷切期盼 。2024年4月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反馈春耕时期兴安区农机事故频发问题,不少农民因伤住院。农民的伤情是否严重?是什么原因导致事故频发?这些问题沉沉地压在检察官的心头。
2024年4月10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通过对辖区6个村屯近三年的农业机械致人损伤事故和交通事故开展深入调查,走访收集村民就诊记录,问题的症结逐渐浮出水面,行政机关对农机生产安全监管意识淡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村民们缺乏农机操作安全意识,相关培训的缺失让农机作业如同行走在钢丝之上,隐患重重。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7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年8月行政机关回函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管理,在春耕、秋收前开展培训、检修、巡察避免出现类似安全隐患问题。
时隔一年,治理的成效究竟如何?农民是否提高了安全意识?带着这一疑问,2025年4月16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开展质效“回头看”,再次踏上了这条守护春耕安全之路。
检察官在走访兴安区红旗镇峻丰村村民、峻元农机合作社时发现,如今的村屯,田间地头呈现出一番井然有序的备耕景象。农机手们操作规范,农机设备上的反光标识在阳光下格外醒目,处处彰显着安全作业的理念。一位正在操作农机的大哥笑着说:“以前操作农机心里没底,现在经过培训,知道怎么操作安全,干起活来也更踏实了。”
据了解,过去的一年当中行政机关建立了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开展了农用机械安全使用知识宣传23次,农机安全驾驶培训8次,切实提升了村民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联合交管部门推进的农机 “亮尾工程”,为农机安全出行加上了一道 “保险杠”。
护航农业发展,守护农机安全,检察机关永远在路上。今后,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强化监督质效,为农业生产筑牢法治屏障,让广袤田野处处奏响安全劳动的和谐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