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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文书、评管理、评效果……”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届案例讲评会

时间:2025-09-09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高玉爽

编辑:冯砾莹

审核:王长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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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聚焦 “文书规范、案件管理、办案效果” 核心维度,召开首届案例讲评会,对一起在办的农村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全流程审查与评估,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铁娟出席会议并对案件进行点评,公益诉讼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我们走访了辖区6个村屯,覆盖1174名居民的9座水井,发现日常饮用水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于是开展进一步调查,固定证据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承办检察官从初步调查过程、后续取证、制发建议、文书制作、回复期满后跟进调查等多环节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了“复盘”。

 评文书

以管理规定为量纲

筑牢规范办案“基石”

 

与会人员结合承办检察官讲述的办案过程,重点从公益受损事实认定是否精准、法律依据引用是否规范、监督逻辑是否闭环、文字表述是否严谨四个层面审查农村饮用水安全案件的初查报告、调查终结报告、检察建议书等核心文书。点评人员指出:“要严格按照文书制作规范,进一步补充关键数据与行政履职证据的对应分析,确保文书符合格式要求的同时,更具备推动整改的说服力。”

 

 评管理

以流程规定为准绳

守住依规办案“底线”

 

“案件管理部门对此案件的线索受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听证程序、诉前整改跟进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流程监控,发现该案存在听证笔录未及时录入系统的问题……”案件讲评会上,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对讲评案件的流程监控过程。

据了解,年初以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案管部门建立“双周对账”机制,实行每两周向案管部门报备本部门自行立案案件,案管部门对临近诉前整改期、调查取证未完成的案件提前预警,确保案件“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全程留痕、可溯可查”,让案件流程规范转化为检察依法办案习惯。

 评效果

以价值规定为核心

践行高质效办案“目标”

 

承办检察官介绍就公益损害事实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目前普遍问题已得到整改。点评人员强调:“虽然普遍问题已整改,但我们仍要持续跟进监督,重点是不仅要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水质问题,更要按照规定推动建立农村供水常态化监测机制,协调解决村民饮水面临的问题,让案件办理真正惠及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到办案效果不是 ‘附加选项’,而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

案例讲评会后,相关办案人员立即对会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充分发挥案件讲评会、案件质效“回头看”等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为兴安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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