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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卓来我院推进公益

时间:2019-01-11

来源:公益诉讼办公室

作者:赵中华

编辑: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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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高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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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上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卓一行三人来到我院,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我院党组成员、民行科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检察长尤丕琳就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简要汇报。
 

 
   分管诉讼监督的副检察长周家坤汇报了近期我院走访红旗镇,了解农民饮用水的情况。他说,红旗镇共有六个村,其中只有一个村用上了自来水,其余五个村都饮用井水。在走访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这五个村从事水井管理的人员都没有健康证,也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卫生条件也不好,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在汇报工作的过程中,他还就我院当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向市院领导做了全面的阐述。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卓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取得的工作成就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其他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问题提出要求:建议我们进一步走访摸底,找出问题的关键症结,有针对性的下发检察建议,把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周边环境的改善等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让五个村屯的农民都能喝上“放心水”。
 

 
   史检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议我们:一是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二是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违法损害服务中心”的作用,在公益诉讼中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参与,探索建立新型线索来源机制等。
   这次专题调研,为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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