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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黑龙江省反馈意见

时间:2019-08-01

来源:兴安检察院

编辑:陈佳

录入:陈佳

审核:高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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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下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检察机关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预方案》。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尤丕琳主持,党组成员、扫黑办成员参加了会议。尤丕琳检察长就下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省院有关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表明政治态度,落实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党中央对专项斗争提出的要求和中央第14督导组反馈的问题。
    二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立足中央督导组巡查意见,找差距抓落实,着力提升打击和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水平,努力做到“举报线索零存量、黑恶势力零容忍、‘打伞断血’零放过、综合治理零缺位”,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实的安全感。
    三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抓常抓长、夯实基础、多措并举,努力发挥各部职能优势,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高斗争质效,增强整改成效,以更实举措筑牢防范黑恶犯罪屏障,努力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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