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守护鸟类栖息,保护地域生态”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类案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2-04-28
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侯军
录入:马博
审核:王长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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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答复、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的前提下,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26日集中对二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伟主持听证会。会上,承办人按照听证方案逐项开展会议议程,通过案件综合报告进行证据开示,分别阐述二名犯罪嫌疑人使用拍笼猎捕野生苏雀的情况,以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并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证据认定情况听取与会人员的听证意见。
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均发表听证意见。在同意不起诉决定的前提下,人民监督员分别就案件后续的行政处理、以案释法宣传等工作表达关注,承办人分别给予解答。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王某某分别表达猎捕野生鸟类的认罪悔罪态度,并重申了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恳请检察机关给予改正机会。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人根据与会各方一致的听证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韩某某、王某某宣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人根据与会各方一致的听证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韩某某、王某某宣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兴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的不起诉公开听证的方式引导非法狩猎者从被动受罚到主动认罪,从“捕猎者”到“护鸟宣传员”,自愿参与公益护鸟行动,同时将个案听证提升为类案听证,在推动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的同时,凸显了集中听证的工作优势,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