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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

时间:2023-04-06

来源:政治部

编辑:马博

录入:马博

审核:王长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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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兴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全院共计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共计23件,其中,从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类别看,涉及司法办案21件,项目安排2件,其他情形0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人员0件,非检察机关人员23件;从与记录报告人的关系看,与填报人关系为熟人1件、同学1件、其他21件。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压实临期提醒责任,严格开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这个小切口,扎实做好检察队伍建设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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