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温暖未检品牌
时间:2022-09-01
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冯砾莹
录入:马博
审核:王长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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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检工作,坚持全面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办案、普法、预防相结合,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落实“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受现有的办案模式局限,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多个办案环节都要涉及到询问被害人,多次的询问会让未成年被害人反复回忆受伤害的场景,给心理造成二次甚至多次伤害。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关于依法惩治性侵犯罪的意见》,积极调整办案模式,明确了“一站式取证”的适用对象、办案原则等一系列问题,在办理涉及性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时,推动提前介入侦查“全覆盖”,在侦查阶段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同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确保一次问周全、问完整、问到位,有效避免了向伤口撒盐式的再次伤害。二是联合多方力量,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推进部署“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进医院、进学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强制报告制度的作用,不断提升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让强制报告制度更“强力”,让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的参与者。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强奸案系被害人老师发现其疑似受到性侵害,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发现、惩治了犯罪行为,有效破解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的问题。深化检校合作,依托法治副校长讲课模式,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未成年在校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筑牢司法保护屏障,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三是强监督增质效,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监督为目标,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融入未成年人检察逮捕起诉工作。深入剖析案件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注重总结,依法提出合理有据的检察建议,不断强化跟进监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全力打造温暖未检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